太原理工大学校园网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校园网各入网单位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网络安全自查工作。
(二)、校网络中心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入网单位的网络安全状况的检查工作。
(三)、对被检查单位必须随机抽取确定,不得提前通知。
(四)、安全检查要制定计划,确定内容与重点,实施检查后,必须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填写检查整改表,并由所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后交于网络中心备案。
(五)、被检查单位要根据检查反馈的意见,立即进行整改。被检查单位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可依据相关校园网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被检查单位的网络安全隐患经整改后,网络中心应对其进行重新检查。
(七)、实行重大网络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各入网单位应及时上报发生的重大网络安全事故。
太原理工大学网络中心
一九九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