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2020-01-15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校历和学校工作部署,决定2019-2020学年寒假安排如下:
一、学生假期为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至2月14日(星期五),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假期为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至2月12日(星期三),2月13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部署春节和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安排教职工休假。承担“双一流”建设任务的单位,寒假期间工作必须持续推进。
四、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校办函〔2019〕4号)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后勤部门要确保寒假期间水、电、暖等的正常运行。
五、春节来临,学校各单位要主动做好对本单位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共同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六、放假期间实行学校、部门二级值班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安排值班,处理日常事务和各类突发事件;公休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夜间由学校总值班室(电话:6010290)统一值班,负责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明向校区管委会负责安排明向校区的值班。明向校区1月20日至2月10日暖气低温运行,入驻明向校区的各学院(除轻纺、艺术学院外)在迎西校区综合办公区安排值班。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各单位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值班,不得由学生代班。学校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适时通报。
各单位务于1月15日(星期三)中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寒假期间值班表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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